山东伟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公众参
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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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伟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公众参与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3-2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山东伟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需要进行公众参与工作,结合工程内容及项目特点,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编制了公众意见调查方案。

一、调查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拟采取信息公告和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
二、调查范围
       环评导则以及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搬迁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涉及的所有住户应逐户进行调查;对于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按常住人口的10%进行调查。
      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环保拆迁,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其建设不涉及搬迁范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也没有敏感点,因此,调查范围确定为周边500米内的可能受影响的范围。本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敏感目标主要为北相家楼村、相家楼村、北安家河村、吉林村、毕家沟村。调查对象为该村的常住居民和村委会。
      本次调查共需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
三、调查计划
    (1)山东伟盛铝业有限公司已于3月2日委托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评工作,计划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3月3日由建设单位在北相家楼村、相家楼村、北安家河村、吉林村、毕家沟村发布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并同时发布网络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章节完成后开展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调查敏感目标为距离项目较近的北相家楼村、相家楼村、北安家河村、吉林村、毕家沟村。
    (3)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在北相家楼村、相家楼村、北安家河村、吉林村、毕家沟村发布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和网络公告,并发放报告书简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调查意见使用
      公众按照两次公众参与公告中给出的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两次征求的公众意见纳入环评报告书公众参与章节中,对于采纳的公众意见作为说明,并将公众参与调查原始资料存档。

 

                                              山东伟盛铝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公众参与实施方案附件.doc